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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關于開展2013年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組織推薦工作的通知 |
國科發政〔2013〕4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創新人才推進計劃實施方案》(國科發政[2011]538號),為做好2013年創新人才推進計劃(以下簡稱推進計劃)組織推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1. 堅持向基層一線、企業和青年科技人才傾斜。重點支持在科研一線潛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院所、高校等法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原則上不參與申報。對企業科技人才適當放寬推薦條件,對發展潛力較大的青年科技人才優先推薦。地方推薦人選中,來自企業的科技人才和35歲以下青年人才比例不低于1/3。 2. 堅持以用為本,充分發揮用人單位的主體作用。推薦人選要符合部門、地方和用人單位的發展需求。用人單位要在人才培養、使用和支持方面承諾落實支撐保障條件。 3. 加強人才、項目和基地有機結合。人選優先從重大研究項目,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創新基地,以及創新型企業、創新型試點城市中推薦產生;已列入部門、地方人才計劃的人選可擇優推薦,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隊和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 4. 堅持好中選優,確保推薦質量。推薦工作要公開、公平、公正,進一步擴大選才范圍,突出重點,嚴格標準,規范程序,切實組織好專家咨詢評議工作,將人選的科學精神、業績貢獻和發展潛力,作為人才遴選的核心標準,切實把好推薦質量關。在各單位組織推薦的基礎上,通過同行專家通訊評審、會議評審等環節,擇優確定入選對象。 二、推薦條件 1. 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應具備以下條件。 ——堅持科學精神,恪守科學道德,無學術不端行為;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發展趨勢或屬于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 ——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企業科技人才可不受職稱限制,并適當放寬學歷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創新性成果,業績突出,且具有較大的創新發展潛力,堅持在科研一線從事研究工作; ——具有較強的領軍才能和團隊組織管理能力。 人選為海外引進人才的,須已回國工作兩年以上,在今后5年內保證每年在國內工作9個月以上。 2. 重點領域創新團隊應具備以下條件。 ——所從事的研究符合國家、行業重點發展方向和長遠需求; ——承擔重大科研項目、重點工程和重大建設項目的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任務,有明確的研發目標; ——團隊負責人同時應符合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的基本條件,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團隊創新業績突出,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較好的發展前景; ——團隊結構穩定、合理,核心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過15人,可跨單位協作。 3. 科技創新創業人才應具備以下條件。 ——申報人為企業主要創辦人(擁有20%以上企業股份),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具有較強的創新創業精神、市場開拓和經營管理能力; ——創辦的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境內注冊,依法經營,創辦時間不超過8年(2005年1月1日以后注冊),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和成長性; ——企業擁有核心技術或自主知識產權,開發的產品技術先進或服務模式創新,具有較強的市場潛力和競爭力。 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承擔單位的主要創辦人和科技特派員項目負責人可優先推薦。 4. 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應具備以下條件。 ——申報單位為科技園區或高等學校(含其內設教學研究機構)、科研院所(含企業研發機構)等; ——高度重視人才培養工作,在人才培養的體制機制改革方面積極探索,成效明顯,能夠發揮較強的示范、輻射和帶動作用; ——具有豐富的科技資源、較強的創新能力、較完備的人才培養條件和創新服務設施; ——建立了產學研緊密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和科教資源向社會開放共享的運行機制; ——在人才政策和體制機制創新方面具有明確的改革思路及切實可行的落實措施。 三、推薦渠道和名額分配 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重點領域創新團隊和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由有關部門、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和部分聯合會、協會、學會負責推薦;科技創新創業人才由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和部分聯合會、協會負責推薦;2012年入選的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可推薦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具體名額分配表見附件)。科學家工作室的推薦工作另行部署。 2012年已推薦但未入選的對象,今年各部門和地方可在限額范圍內再推薦申報一次。 四、支持措施 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推進計劃各項任務的管理辦法,促進科技計劃與推進計劃的緊密結合,逐步建立財政支持渠道,加強對入選對象的后續支持、跟蹤服務和考核管理等。對符合條件的入選對象,擇優推薦納入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 各部門、地方和依托單位要結合現有科技計劃和人才計劃,在承擔科研任務、提供保障條件、加大激勵力度等方面對入選對象給予重點支持。 五、申報流程和有關要求 1.推進計劃通過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實行網上統一申報、推薦。具體申報流程請認真閱讀網站說明。 2. 各推薦單位要組織專家對申報對象進行初選,在其依托單位內部公示無異議后,方可正式推薦申報。 3. 依托單位和推薦單位要認真審核推薦對象的申報材料,并按照各自的權限在申報系統中逐一確認提交到科技部。 4. 同一申報對象僅限申報一項任務,且只能通過一個渠道推薦。 5. 正式申報材料經依托單位和推薦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后(一式三份),連同視頻資料光盤(具體要求見附件),統一以推薦單位公文形式報送科技部,報送材料于2013年7月15日前,郵寄或送達至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
科 技 部 2013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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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3/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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