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專利申請:一項發明必須由發明人向政府主管部門---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經專利局依照法定程序審查批準后,才能取得專利權。
根據各國專利法的規定,發明人在提出專利申請時,必須對發明的內容加以說明,并具體指出要求保護的范圍(Claims)。必要時還要附具圖樣對其發明加以解釋。發明人在提出專利申請時,必須向專利局提交多種文件,其中最重要的是說明書。按照專利法的規定,申請人的說明書中,應包括發明的名稱,對發明的敘述,對制造及使用發明的方式、方法的說明,以及發明人認為實施自己發明的最佳方式(BestMode)。對于上述情況,申請人必須如實披露,并應做到足以使一般具有專業技術的人能夠實施發明的程度。此外,申請人還必須在說明書中明確而具體地提出他所要求給予專利保護的范圍。由于申請的內容相當復雜,如果不符合法律的要求,往往會被專利局駁回,因此,發明人一般都委托專利律師或專利代理人代為申請。
專利審查涉及許多復雜的科學技術問題,審查機構往往要查閱全世界數十年的專利檔案資料才能確定某項專利申請是否具有新穎性,從而確定是否給予專利權,其工作任務是十分繁重的。一項發明從提出專利申請到被批準獲得專利權,往往要經過三、五年甚至更長的時間。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近年來許多國家都實行了早期公開和延遲審查的制度。該制度是,從申請人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經過一定期限之后(一般為18個月,我國也為18個月),專利機構即將該項申請在官方的《專利公報》上發表;在發表后的一定時間內(一般為2至7年不等,中國為3年),申請人可以自行酌定是否要求進行實質性審查,如申請人或任何第三者要求進行實質審查,則應交納規定的審查費用,然后由專利機構根據申請人或第三者的請求進行實質性審查,并決定是否給予專利權。如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不要求作實質審查,即視為撤回專利申請。中國的《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都自申請日起計算。
重要性
專利申請并獲得專利權后,既可以保護自己的發明成果,防止科研成果流失,獲取壟斷利潤來彌補研發投入,同時也有利于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可以通過申請專利的方式占據新技術及其產品的市場空間,獲得相應的經濟利益。
一般涉及以下幾個問題:
①違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發明,一般都規定不授予專利。不過這項規定的應用是與國家的階級實質密切相關的。
②科學發現和自然科學基礎原理,因不能在工農業生產上直接應用,不授予專利。許多國家都依專門法律給予獎勵(見發現權)。
③某些物質發明,如以化學方法獲得的物質,以原子核變換的方法獲得的物質以及食品、飲料等,大多數國家不給專利,但少數工業發達國家則授予專利。其制造方法一般也可以取得專利。
④動植物新品種,許多國家不給專利,少數國家規定授予專利。
⑤診斷醫療方法和藥品,也是少數國家授予專利。
⑥計算機程序(軟件),極少數國家授予專利。 |